冷加工:
(1)零件為一般碳素結構鋼,當操作地址環境溫度低于-20℃,零件為低合金結構鋼,操作地址環境溫度低于-15℃時,均不得進行剪切和沖孔。否則,在外力效果下容易發生裂紋。
(2)當零件為一般碳素結構鋼,操作地址環境溫度低于-16℃、低合金結構鋼操作地址環境溫度低于-12℃時,均不得進行矯正和冷曲折,以防在低溫條件和外力效果下發生裂紋。
(3)冷矯正和冷曲折不光嚴格要求在規則的溫度下進行,還要求曲折半徑不宜過小,避免鋼材喪失塑性呈現裂紋。
熱加工:
(1)零件熱加工時,其加熱溫度為1000~1100℃,此刻鋼材外表呈現淡黃色;當一般碳素結構鋼的溫度下降到500-550℃之前(鋼材外表呈現藍色)和低合金結構鋼的溫度下降到800-850℃前(鋼材外表呈赤色)均應完畢加工,應使加工件緩慢冷卻,必要時應采用絕熱材料加以圍護,以延長冷卻時刻使其內部組織得到充分的康復。
(2)為使一般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的機械性能不發生改動,加熱矯正時的加熱溫度嚴禁超越正火溫度(900℃),其間低合金結構鋼加熱矯正后有必要緩慢冷卻,更不答應在熱矯正時用澆冷水法急冷,避免發生淬硬組織,導致脆性裂紋。
(3)一般碳素結構鋼、低合金結構鋼的零件在熱曲折加工時,其加熱溫度在900℃左右進行。否則溫度過高會使零件外側在曲折外力效果下被過多的拉伸而減薄;內側在曲折壓力效果下厚度增厚;溫度過低不光成型較困難,更重要的是鋼材在藍脆狀態下曲折受力時,塑性下降,易發生裂紋。